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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9年
       上海华成影片公司出品《木兰从军》,连映85天。这是“孤岛”电影借古喻今,鼓舞人民抗日精神的代表性作品之一。《大晚报》刊登14位影评人联合署名文章,推荐《木兰从军》。
    延安电影团摄制了大型纪录片《延安与八路军》。
    中央电影摄影场摄制了《孤城喋血》、《中华儿女》等抗战电影。
    中国电影制片厂继续拍摄了《保家乡》、《好丈夫》等抗日电影。
    日伪在南京成立中华电影公司。该公司由日本东宝映画株式会社、满洲映画协会、南京汪伪集团共同投资,主要为垄断华中、华南敌占区的影片发行,并摄制为日寇侵略政策服务的新闻纪录片。
    日伪以“新民映画协会”为基础,在北平建立“华北电影股份有限公司”,主要任务仍为垄断华北地区的电影发行,并摄制侵华宣传影片。
    上海新华、华新、华成三家电影制片公司合并改组为中国联合影业公司(简称“国联”),由张善琨担任总经理,其后摄制了一批重要作品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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